内容:2023级建筑类主修专业确认公示,详情见附件图片


公示期:2024年2月28日-3月1日

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学生可向32450新蒲京104办公室提交复议申请表,32450新蒲京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。